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新媒体平台内容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新媒体平台内容制作服务
二、采购主体: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三、项目简介
为普及大众对博物馆的认知,增加博物馆与生活的联结,拓展广东博物馆的传播渠道,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以本会公众号为基础,打造大湾区博物馆新媒体传播平台。拟委托供应商提供平台内容制作及内容发布协助服务。现邀请各服务供应商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00元,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周期:2025年5月31日—2026年5月31日
(二)项目要求:
供应商提供原创内容,包括推文撰写(每月4期,全年不少于48篇)、图片拍摄及修片(可用于发布的全年不少于960张)、视频制作(不少于6个)、美工设计的内容制作;并提供发布协助,定期提供运营相关工作文档。
1、内容定位
以圈外的视角,走进博物馆;让博物馆,与生活相连。
2、内容架构
以大湾区文博机构为主,逐步涉及国内重要博物馆,具体内容分列如下:
(1)博物馆推介;
(2)博物馆展览推介;
(3)文博路线推介;
(4)文化名人、文化现象路线推介;
(5)配合推文制作发布不少于6条短视频;
(6)配合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博物馆信息月报、基金会培训项目、公益播报等博物馆内容);
(5)拓展内容(视情况而定)。
3、内容运营
(1)供应商提供配合做好阅博志新媒体平台运营规划与落实执行,并对新媒体平台进行舆情监测;
(2)供应商提供内容制作(包括策划、推文撰写编辑、图片拍摄、图片精修、视频制作、美工设计、沟通等),基金会安排专员对接和联络博物馆。
(3)制作方应在发布时间前至少4个工作日提交内容初稿,由基金会安排审核和定稿并发布。
(4)双方定期开会,进行总结和选题沟通。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运营工作文档,运营工作文档将作为合同验收的交付材料。最终产出的文档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①项目阶段性文档(中期总结报告、项目完成总结报告)
②策划文档(对于项目中各项专题,原创推文、图片拍摄及精修、视频制作、美工设计的运营工作,成交供应商应编写完整全面的策划方案文档。策划文档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运营实施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微信公众号运营、专题制作计划及策划文档、视频编辑制作。)
③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创作素材及成果。
4、内容评价
微信公众号每月确保阅读量1.5万+,平均阅读数4000+。
5、内容权责
制作方提供内容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并对提交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初审。
五、供应商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未有相关犯罪记录;
(五)必须有专业的内容制作和短视频拍摄团队;
(六)在推文制作、公众号运营方面近两年必须有和政务部门服务的成功经验和案例。
六、付款方式
该项目付款方式为:采购方向报价方分两次支付项目款。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额的50%,合同期满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50%。
七、采购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即在符合项目询价要求的前提下,由采购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各报价商的资质、报价、案例等内容进行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详见后文)
八、报价要求
(一)报价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附件内容均需按要求提交,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采购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二)报价人请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报价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将资料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后于2025年4月25日16:00前送达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未送达的将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报价函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一家作为该项目的服务商,并通知相关服务商办理签约等手续。未收到通知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所发函件均不退回。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收件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20-38046808。
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2025年4月14日